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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投資人得在任一證券商處所議價買賣轉(交)換公司債
2008
/ 09 / 01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為提高轉(交)換公司債處所議價交易之便利性及交割作業效率,自9月1日起開放轉(交)換公司債投資人得於任何一家證券商營業處所議價買賣轉(交)換公司債,而毋需受限於僅得與原先開立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戶及款項劃撥帳戶之證券商交易,預期將可降低轉(交)換公司債之交易障礙並簡化相關交割作業,以促進市場發展、活絡交易。
目前市場現況,投資人持有轉(交)換公司債時,僅得與在有帳戶開立之證券商進行轉(交)換公司債處所議價交易,而形成交易對象上之限制。因為依據現行規定,客戶若無在該證券商之帳戶時,必須於議價交易完成後同步將自己存放於其他證券商之轉(交)換公司債轉撥入交易證券商帳戶中,始得完成款券交付作業,形成多道手續與成本。為簡化市場作業成本並提高效率,櫃買中心經與證券商業者代表多次討論後,已完成系統及相關作業流程之調整,並自本(97)年9月1日起公告實施,即日起開放投資人得在任一證券商處所議價買賣轉(交)換公司債而不受款券帳戶開立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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